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快女”,估计大家也都略有耳闻吧。看着这一幕幕的上演,让我突然对演艺圈的这些现象得出一个代名词,那就是“粉丝时代”。 我们不得不承认,现在这个社会“粉丝”二字已被赋予了潮流、摩登的含意,而且还有很多衍生出来的新名字,比如李宇春的崇拜者叫“玉米”,把郭德纲当偶像的人们被称为“钢丝”。人民网作为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的旗下网站,适时地推出了中央领导的粉丝圈,被大量网友拍手称快,网站还曾因为太多网友注册而一度陷入瘫痪,这说明了什么? 粉丝的力量来源于自身对偶像的信仰,而信仰的力量是巨大的,那些做自杀式炸弹的宗教极端分子不正是为了自己的信仰而献身的吗,当然,这是非常极端的例子,但我们都不可否认,粉丝(Fans)这个“舶来再造物”已经开始影响大部分80、90后,甚至是60、70后的生活,因为人都有自己喜好的事物,也正是因为这样,粉丝团的形成和相应开展的活动,已经开始影响我们的商业营销模式。 所以我可以毋庸置疑的说,现在就是一个粉丝时代,一个通过粉丝营销的时代。 随着超女快男、我型我秀等一大堆活动炸弹式的轰炸后,遍地的不是残骸,而是获取利益的商机。 “粉丝”所代表的是现今的一种消费者潮流——参与化、情感化和圈子化的消费者集群。对于营销者而言,要想自己的产品拥有广大的“粉丝”市场,就必须要理解它(或者是他、她)所面对的消费群体,并且和这个群体建立长久的关系。“粉丝”营销和传统的营销方式是不同的,通常可以概括为这样的一个公式:SOM=NPD+Promo+Adspend+ACV。SOM代表着市场份额,NPD代表新产品开发,Promo代表促销,Adspend代表广告费用,ACV则是销售量。这个公式的意思是,营销的最终目的是扩大市场份额,而市场份额则由四个要素决定:持续的新产品开发、各种名目繁多的促销方式、大量的广告和无处不在的广泛分销。 仔细分析那些拥有庞大“粉丝”群的产品品牌或个人品牌,你不难发现,人性是贯穿“粉丝”营销始终的一条清晰主线。“粉丝”们当然也会表现出强烈的爱憎。这事实上正是人性的两面,爱和憎总是并行的。也正因为有这样的爱和憎,才使得品牌和偶像能更强烈地印入人的脑海,也更能激起更大的情感认同或者是情感排斥。品牌和偶像,也正是通过这样的爱和憎被定位了,他们都是通过消费者或者“粉丝”的情感来定位的,而爱和憎,恰恰就是两种最强烈的情感。“粉丝”们也正因为这样的情感组成了一个个团体。“粉丝”们在这些团体里面不仅仅是获得了归属感,他们同时也义务成为了品牌或者偶像的积极宣传员,并且不计报酬。这有什么关系呢?因为他们热爱这些人和物,这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情感的一部分。 我不得不说的是,平庸的产品和伟大的产品的区隔很大程度上就在于有没有“粉丝”。但利用程式化的市场营销手段,对塑造一个拥有巨大“粉丝”市场的品牌,作用是有限的。一个品牌之所以得到“粉丝”的拥护,不是因为这些庸俗的传统营销手段使然,也不是因为这些品牌在媒体上王婆卖瓜的广告,而是因为这些品牌本身就没有销售者和使用者的界限,也没有买和卖的绝对立场关系。这些伟大的品牌的始作俑者都狂热地热爱自己的产品或者狂热地热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因而也就带来了和他们自身一样狂热的追慕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