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国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专家委员会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总局审定的《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于2011年1月19日正式发布。考试大纲是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国家标准和命题依据,也是指导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广告专业技术业务能力的依据。 2007年8月30日,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详见国人发〔2007〕116号)颁布,确立了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并将其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统一规划。 2007年11月,中国广告协会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总局的指导下,成立了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专家委员会,着手编制拟定《考试大纲》和其它相关工作,经过2年多的努力,《考试大纲》于2009年4月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该《考试大纲》适用于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不适用于高级广告师的考评。首次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将于2011年6月11日、12日举行。 《考试大纲》单行本和《2011年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参考教材》将于近日由工商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