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8日,首次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司副司长王树军、中国广告协会副秘书长张霞就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和首次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是为适应广告业发展的需要而建立的一项职业资格制度。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国家对广告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并将其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是广告行业期待已久的大事,实施并完善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对于提高广告从业人员素质和行业服务水平、加强广告行业管理、规范广告行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家工商总局明确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大力支持这项工作的开展,一是要深刻领会开展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对促进和规范广告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二是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对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三是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廉政风险点的防范工作。 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广告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有了行业人员从业标准,标志着中国广告行业有了自己相对独立的专业技术职称。首次进行的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是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高级广告师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具体办法正在研究之中。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首次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将于2011年6月11-12日进行。考试成绩将于考后两个月之内公布。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适用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机构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广告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取得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相应级别、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中国广告协会负责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目前正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指导下与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紧锣密鼓地开展2011年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的筹备工作,也向地方广告协会转发了有关文件,要求他们在当地工商部门的指导、支持下,配合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做好报考资格审查、考试现场管理、考试证书发放、继续教育等工作。现在,各地考试报名已陆续启动;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大纲已于2011年1月19日正式发布;《2011年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参考教材》等考试参考用书即将于2月底推出,主要通过各地广告协会购买;各地已纷纷组建培训机构,考试培训工作逐步展开;中国广告协会网将于下周设立考试专栏,登陆该网站可了解相关情况和工作的进展。 针对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的组织管理、以及助理广告师、广告师报名条件等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司和中国广告协会相关人员给予了认真详尽的解答。 新华社、中国新闻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人民网、北京电视台、中国青年报等四十余家媒体单位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