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关于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的通知》,要求在全面强化竞争执法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行业和领域每年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对其中易发高发、影响面广、危害较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有效遏制相关行业、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高发多发势头,使市场竞争秩序有明显改观,促进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建设。 据了解,根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市场竞争秩序的实际情况,总局决定用3年时间分行业、分领域,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持续开展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2014年是集中整治的第一年,集中整治行动时间为5月至11月15日。根据统一部署,全国工商系统以互联网领域和汽车及配件销售维修、家具建材装修装饰、公用企业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仿冒、虚假宣传、限制竞争、商业贿赂等突出问题。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总局确定的整治重点的基础上,可以增加本地执法重点。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大案要案,强化执法协作,加强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通知》指出,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的新形势下,各地工商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促进相关行业规范。各地工商部门要把集中整治作为加强市场监管,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