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记者获悉,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民政厅就今年8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涉企收费清理检查工作作出通报。本次通报包括11例典型案例。 南昌市环境监测站违规收88万监测费 其中,南昌市环境监测站违反规定,在2015年4月至2016年8月收取了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等87家企业环境监测服务费887365元。而国家从2015年起就已免征小微企业环境监测服务费。据了解,该单位现已停收并整改,同时将违规收取的环境监测服务费按规定程序退还企业。 另外,国家从2012年2月1日起取消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但余江县建设局在2013年对江西正翔眼镜有限公司和江西建鑫铜业有限公司收取了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17589元,该行为属违规收费并责成整改,同时将违规收取的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退还企业。 广昌县环保局违规收排污费219万 通报还显示,广昌县环保局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程序,多年违规收取大气、污水、固体废物排污费2194552元。广昌县县委、县政府2015年对环保局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给予党组书记余晓琼和环保局纪检组长苏中华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立即纠正。 安源市场质监局12分局收个私会费 通报称,安源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下属12个分局利用行政管理职权,借年报、验照之机搭车、捆绑收取个体私营会费,在2016年1月至4月对512户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违规收取会费147290元,现已停止征收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将违规收取的会费收缴财政,上缴国库。 于都县房管局违反规定自立收费项目,于2014年1月至7月期间,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收取临时建筑占地费共计12.91万元。对此,于都县房管局已积极进行整改,将违规收取的费用上交财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