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修杰淼报道:5月11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近年来,省财政厅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精神,多次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瘦身”,取消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认定事项,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两项审批事项下放设区市财政部门实施。 2016年,又取消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事项。精简后,省财政厅仅保留了2项行政许可事项,即“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按照国家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要求,省财政厅2013年以来共取消77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截至目前,江西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仅保留14项,其中涉企的4项(包括劳动能力鉴定费、异地绿化费、货物港务费和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