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新余市第一部地方性实体法规即《新余市仙女湖水体保护条例》在12月26日经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正式颁布实施。 《新余市仙女湖水体保护条例》全文分为五章共三十九条。该项工作自今年年初正式启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立法工作蹄疾步稳,稳步推进。遵循立法规律,坚持稳步推进的原则,市人大常委会把《新余市仙女湖水体保护条例》的制定作为今年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年初,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把握依法立法这一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全国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和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做到该项立法工作完全符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紧接着,为了提高立法质量这一关键环节,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十余次深入仙女湖实地开展立法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了加强立法学习,市人大常委会远赴广东茂名、湖南郴州学习水体保护立法经验。先后赴北京、深圳、厦门等地参加立法培训。为使立法工作更接地气,还探索建立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确立水西镇、双林镇等9家单位为我市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 “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市人大常委会围绕这一根本目标坚持开门立法。在该部保护条例起草完成后,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并征求到意见建议200余条,召开由沿湖县区、乡镇(办)、有关经营业主等参加的立法座谈会,举行由相关单位、专家参加的立法论证会,切实提高了立法精细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