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 你喜欢放爆竹、喜欢看烟花。 但是,你知道烟花爆竹的危害吗? 注意了! 从2018年1月10日起, 新余这些地方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者罚款! 记者近日从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南执法一大队了解到,根据《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我市争创文明城、创卫生城等文件精神,决定从2018年1月10日起,城南各酒店、店铺开张庆典等活动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包括劳动南路以东、新欣南大道以西、魁星阁路以北、胜利南路以东区域。如有违反,城管执法部门将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100元至500元的罚款处罚。对不遵守规定,不接受处罚寻衅滋事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采取强制措施。 罗小青 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南执法一大队大队长 “这项行动是全市统一部署的,城南执法一大队率先开展,将认真总结经验,以便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展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利于改善大气环境,巩固我市蓝天行动的成果,还给市民一片洁净的蓝天,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认真监督,发现违反者第一时间拍照取证并举报。举报电话:0790-6961015。” 市民张小姐看到通知后,对城南执法一大队的做法表示赞同。 张小姐 市民 “放烟花爆竹噪音很大,气味很难闻,对空气污染很大。我想每个人只要从自己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就一定可以改善空气质量,让蓝天不再稀缺。” 新闻1+1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有关专家说,烟花爆竹燃放会产生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物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是刺激性和腐蚀性极强的酸性氧化物,大量燃放鞭炮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天气,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同时,烟花爆竹燃放后的碎片、残留物影响城市的市容环境。烟花爆竹燃烧产生的烟气是严重的空气污染,其产生的粉尘和残留物含有大量有害化学物质,其中就有砷(砒霜的主要成分),经雨水冲刷流入下水道还将污染我们的江河湖海。 为了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我们倡议: 一、自觉自愿不燃放烟花爆竹。从不购买一串鞭炮、不燃放一枚烟花做起,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庆节日。 二、积极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或对他人游说的方法,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率先垂范从我做起。广大党员、干部应率先垂范,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广大中小学生要积极响应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创建美好家园。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推动移风易俗、创建美好家园需要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位市民的共同努力。我们真诚地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行动,践行倡议,从不燃放烟花爆竹做起,爱护环境,倡扬新风,为新余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小新说 环境保护需要全体市民的支持与配合, 让我们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 为维护安全、环保、整洁、宜居的 城市环境而共同努力! 共同保卫我们共有的蓝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