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抚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当天上午9时,《条例》文本发放仪式在汤显祖大剧院广场举行。与此同时,由市文明办牵头,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开展的向不文明行为宣战现场执法活动,在临川大道与金巢大道交会处、赣东大道与迎宾大道交会处、临川大道与见贤路交会处三个地点同时展开。 赣东大道与迎宾大道交会处交通流量非常大。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大多数的市民都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等候区等红灯。“我觉得闯红灯是一种最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连小孩子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的道理,有些成年人却做不到。为了自己的安全,也不能闯红灯啊!”市民成先生说道。 “您好,由于您逆向行驶,违反了相关交通安全法规,请您下车,接受教育。”一名骑电动车的市民不按交通规则通行,被交警发现后拦下带到了现场的“交通违法教育学习点”,抄写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市文明办负责人还认真向其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条例》相关规定。最后,这位市民签下承诺书,承诺不再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在市区三个活动点上,都专门设置了“交通违法教育学习点”,对电动车不按分道行驶、行人或电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进行现场教育,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市民黄女士也被带到了“交通违法教育学习点”,她懊悔地说道:“以后再也不闯红灯了,不能贪一时之快,罔顾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我就住在旁边”“要赶时间才闯红灯的”“有的机动车停在非机动车道,电动车就走机动车道”……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市民有着各种各样的理由。不过在执法人员的眼里,这都不能成为违反法规的借口,“因为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就是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现场执法活动也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赞同和理解,正在等红灯的李女士说:“我以前在电视上见过这样的执法行动,没想到我们抚州现在也有了,希望能坚持下去,闯红灯、逆行真的太危险了。”旁边的几位市民也十分认同李女士的话:“现在开车除了要注意前面的车,还要注意旁边乱闯红灯、乱穿马路的电动车和行人。这样的活动应该经常开展,才有震慑效果。” 《条例》是一部地方性法律法规,也是文明市民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据了解,违反《条例》相关规定的个人将纳入文明红黑榜,多次违反者将列入个人诚信记录。(记者万亮发、见习记者李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