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锦军)春节期间食品消费量急剧增加,走亲访友、宴请聚会活动进入高峰期。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1月24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我省市场春节食品抽检情况,涉及11大类食品195批次样品,抽检合格率100%。 此次抽检的食品是在我省市场销售的省内外厂家生产的食品,包括水果制品1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0批次、蛋制品10批次、食用农产品20批次、糕点20批次、糖果制品40批次、酒类10批次、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20批次、肉制品25批次、乳制品15批次、调味品5批次。 据介绍,比如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检验项目有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总砷等10种以上,其他10大类食品检验项目均在10种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