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昌象湖新城“COCO悦城”不少业主反映,他们在购买“江西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业综合体公寓时遭遇欺诈。“当时买房时(2017年),售楼人员和宣传单上说好用水用电均参照民用价格,但装修后入住时,水电费却都是参照商用价格收取。”(2月16日《南昌晚报》) 一般公寓房用水用电都是参照商业水电价格,因此,早前“COCO悦城”售楼时宣传的“享受民用水电的价格”着实吸引了不少购房者。他们没想到的是,自2017年年底交房后,公寓房的电价居然是1.25元每度的商用价格,经历了一年多的维权,这个问题到目前仍未解决。 房地产商的虚假、夸大宣传可谓屡见不鲜。因为房地产开发周期长,实际情况往往要等到一两年之后才能知晓,这就为虚假广告提供了滋生土壤。曾有房地产广告从业人士称:“我们要尽可能夸大项目优势,使用想象性、引导性语汇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 在不实的广告背后,是一群艰难维权的业主。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18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房屋类投诉共4753件,同比增加32.5%,其中房屋质量、合同纠纷、虚假宣传等成为房产投诉中的突出问题。 要想减少此类问题的发生,除了购房者自身要增强对房地产广告的鉴别能力,房地产开发商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在宣传过程中做到合理透明,切实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如若有变,应当及时告知。政府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监管,积极帮助业主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