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6日的节目中,栏目对南昌某医疗美容门诊部,无视相关规定,在网上发布虚假广告进行了报道,而我国《广告法》早已明文规定,医疗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对此,南昌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 记者在搜索引擎上,打开“南昌某医疗美容门诊部-美佳网”进去之后发现,在“医院体验”的网页上面,写着十名患者的隆鼻和割双眼皮等所谓的真人案例,进行手术前和手术后的对比做宣传。 南昌某医疗美容门诊部运营总监王建伟:我跟顾客有签肖像权协议,顾客也认可愿意,当然,我自己可能对这一方面,可能也不是太懂,所以我就在网络上做一些东西。 记者又点开“医生团队”,网页上写着中国整形美容协会会员,中国微整形美容协会委员,中华医学会整形外科分会会员等荣誉头衔。 南昌某医疗美容门诊部运营总监王: 我刚来这边,也才两个月。之前的这些东西,我到时候,稍微地去了解一下,现在目前我还不太懂。 针对南昌某医疗美容门诊部,涉嫌网络虚假医疗广告的问题。 8月9号上午,南昌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前往进行查处。 南昌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广告科科长杨志伟: 根据目前检查的情况,该门诊部存在着两个问题,第一个就是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第二个就是该门诊部的医师的荣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虚假广告。 记者在该门诊部看到,墙上挂的某医疗美容真人案例,宣传栏是空白的。并且,在8月9号下午,记者再次打开该网页时,显示内容为“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来源:江西五套《五哥帮忙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