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余震在持续,尽管救援障碍重重,但中央政府既已决定以举国之力救灾,且有全球媒体贴身追踪,所以我对此次救灾仍抱有信心。在我看来,哀悼之际思考的重点,应该是灾后重建问题。为了确保灾后重建不会因为任何原因而中断或有所拖延,灾后重建应该成为今后很长一段时间 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那么灾后如何重建呢?我认为,主要思路应该是以民为主,官民合作: 1.政府主持,邀请海内外减灾专家尤其是有丰富地震减灾经济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全程参与,拟定重建总体规划草案,交由媒体发布,征求公众意见。 2.在综合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总体规划,最后交由人大表决通过,以紧急法案形式向社会公布。 3.像鼓励招商引资一样,鼓励地方政府全力吸引民间慈善资金、公益资金以及专业NGO(非政府组织)直接投入灾区重建。凡纳入总体规划的民间项目,政府应每年划拨相应比例的配套资金作为补贴。 4.同时发布鼓励专业非政府组织发展的相关条例,条例制定过程亦应邀请海内外非政府组织代表和专家学者参与。 这么做的理由是: 1.灾区重建所需资金庞大,鼓励民间资源介入,与政府合作,可减轻政府压力。 2.政府主要是提供普遍的、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服务于特定的个性化需求非政府所长。受灾群众特定的个性化需求较一般群体更为强烈和复杂,在此问题上宜避政府之短,用民间组织所长,使民间组织擅长的个性化服务与政府擅长的普遍的、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形成互补。 3.通过民间组织与政府各自功能上的互补,逐渐摸索出政府与民间组织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 4.受灾群众受害者心理比较明显,亦比较敏感。而在媒体关注兴奋期过去之后,政府体制性的惰性就会显现,受灾群众的中长期安置和心理干预质量就会下降。下降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他们的愤怒。民间组织在这点上可发挥关键作用,通过针对特定人群的定向服务,满足被政府忽视的受灾群众的个性化需求,为社会安定起到建设性作用。 5.灾区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腐败问题,都是政治问题,特别容易激怒受灾群众乃至整个社会。尽可能杜绝灾区重建过程中的腐败现象是重中之重。这方面,民间志愿者亦可发挥关键作用。比如工程进度监管、工程质量监管等,如果向民间志愿者开放,则不仅可以更客观更公正,监管成本也低得多。(笑蜀) |